其实喜欢一个人,是有迹可循的。包括但不限于:
他会找各种理由找你聊天,然后什么事情都想要跟你分享。
会秒回你的信息,会跟你聊到很晚,即使你说的那些都是废话。
会记住你的喜好,会记住你说过的每一句话,甚至初次见面时你的样子。
他总是就一双金睛火眼,瞬间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你。
会变得主动,会找各种理由约你出门,即使他本身的性格是那种闷的要死。
会记得你的喜好。会点你喜欢吃的菜,送你喜欢的小玩偶。
会时不时给你送你小礼物。看到你喜欢的东西,毫不犹豫地说:“买买买。”
别人都说他是冷男,但是到了你这就变成了暖男。
有人认为爱是性,是婚姻,是清晨六点的吻,是一堆孩子,也许真是这样的,莱斯特小姐。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?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。 ——塞林格《破碎故事之心》
*后,如果他喜欢你,相信我,他一定会说出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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